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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房价渐趋稳定,楼市调控需要进行策略调整
7.0%和4.1%,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7和0.5个百分点,均连续8个月相同或回落。虽然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出现了小幅反弹,但二、三线城市房价都出现了涨幅连续回落的现象。尤其是三线城市,已经连续8个月出现了涨幅相同或回落现象。就算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出现反弹,也是在连续多月出现回落之后的小幅反弹,并没有影响房价整体稳定的格局。事实也是,无论是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出现小幅反弹还是二、三线城市涨幅连续相同或回落,从涨落的幅度来看,都是比较小的,也是渐趋稳定的。特别就具体城市来看,在70个大中城市中,10月份有50个城市新建商品房价环比上涨,但是,11月份只有44个出现上涨,减少了6个。这也进一步说明,房价确实朝着稳定有序的方向发展。而从近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城市试图放松限售的情况来看,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房价确实已经进入到价格变局的阶段,一些地方开始试探着用放松限购限售来防止房价的下跌。实际上,调控发展到今天,已经没有什么侥幸可言。特别是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度强调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加明确地向市场传递信号,决策层是不可能容忍房价再继续上涨的。稳定房价,才是楼市调控的根本目标。只有各方共同努力,都朝着房价稳定的目标前行,楼市调控才能转向长效管理,开发商也好,居民也罢,才能都真正步入市场轨道,按照市场需求决定房价的高低,而不是受制于某一方。要知道,住房作为商品,只能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由市场供求来决定房价的高低,而不是受制于某一方。而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房价基本是被开发商所控制的,购房者根本没有话语权。也就是说,开发商决定怎样的价格,广大居民就只能接受这样的价格,甚至在住房预售以后,还可以通过打官司来按照开发商需要的价格执行。显然,这样的房价是畸形的,也是扭曲的,是损害广大居民利益的。因此,必须通过调控,稳定好房价。在此基础上,规范已经被扭曲的房价关系,把房价能够与市场供求关系真正建立起来,让房价能够按照市场需求变化,从而真正形成市场决定房价变化的格局。由于房价已经逐步进入到稳定状态,且稳定的趋势越来越明朗。尤其是三四线城市,也出现了连续多月房价涨幅回落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楼市调控策略也可以做适度调整,没有必要继续用强势的调控手段,将房价与市场的关系继续弄得那么紧张,而应当将重点放在开发商和炒房客身上,通过金融手段倒逼开发商降价售房。一旦开发商不再死杠房价,并选择主动降价售房,那么,房价的稳定性会进一步增强。那么,如何才能倒逼开发商主动降价住房呢?有关方面是否可以把信贷手段与开发商降价售房结合起来,凡是主动降价的,可以适当增加信贷资金。降得越多,提供的信贷资金就越多。反之,则坚决控制好信贷笼头,决不放水。必要时,还要抽水。一旦形成这样的机制,开发商就可能不敢再死杠房价。如果开发商不死杠房价了,房价也出现温和下降了,炒房客也就越来越紧张了,就会跟着一起抛售,从而形成房价的进一步稳定下降、温和下降。房价持续稳定了,就能够用更多的长效管理手段,推动房价的进一步稳定,推动市场的稳定,而不是总用调控把房价的涨跌之弦绷得那么紧。从总体上讲,目前的房价是比较稳定的,发展的趋势也是比较好的。调控政策不需要继续从紧,调控手段也可以更加灵活。尤其是因城施策工作,可以进一步强化,让地方具有更大的自主权。因为,面对房价的稳定,地方也不敢轻易放任房价上涨。否则,也会遇到很多矛盾。真的想放松调控,但能够保证房价稳定的,也可以尝试,未必需要“齐步走”。否则,就无法真正从调控走向长效管理。判断地方对待楼市的态度,只看房价稳定,而不看其他方面。只要能够保证房价稳定,地方就可以尝试放松调控。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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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江苏规定:明年起,出租房屋不登记信息将被计入信用记录
、建筑面积、居住人员信息等住房情况。房东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报登记信息呢?规定中列举五种渠道:(一)通过租赁住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主申报;(二)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报;(三)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出租住房的,可以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申报;(四)通过房屋所在地物业服务企业转报;(五)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转报。已经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由住建部门将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出租人不再申报登记信息。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未按照本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此外,管理规定还提出,出租住房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出租人应当按照社会公众活动场所的安全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登记有关信息,落实治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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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多地微调房地产政策 双向调节或成常态
7套、1194套、756套,3天合计成交2887套。成交量明显上升的动力被认为来自佛山最新推出的人才住房新政。11月29日,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明确在佛山本地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佛山毗邻广州,其部分区域属于广州购房需求的外溢区。目前,靠近广州的几个区域都处于限购状态。非佛山户籍人士,在佛山限购区买房,需提供2年内累计1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相比于其他城市,佛山的人才首套房购房门槛有所降低低,符合条件的人才很多。这一政策有助于活跃当地房地产市场。一线城市中深圳的房价仍在上涨。12月2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合作区”)启动过渡期商品房销售工作。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能1套。另外,在合作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购房者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限购范畴;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不计入购房者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套数限购范畴。深圳当地房企人士表示,在合作区买房不占在深圳的名额,加之合作区房价目前不到2万元/平方米,此次政策对深圳户籍客户吸引力巨大。不过,目前在合作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12月4日,成都市住建局回复市民时称,为切实解决刚需购房问题,具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到成都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成都本地房地产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成都市高新南区的居民可以跨区购买天府新区及五城区的住房,显示出高新南区的限购或有所放松。本次调整仅放松针对高新南区的定向限购,具有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不能到高新区南区购房。前述成都房地产人士表示,此举令高新区刚需购房群体有更多的选择。而此前成都限购政策中,具有高新南区购房资格的家庭或个人仅能在高新南区及郊县购房。据了解,高新南区的房价目前在成都属于价格高地,且新盘数量较少。同时,区域内云集成都的高新技术产业公司,在区域限购的政策下,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此外,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经审议通过,将郑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即日起购房职工可按新的贷款额度签约备案。贷款额度的提高,将有效缓解购房职工的贷款资金压力。严控资金来源近期黑龙江省则加紧了对房企资金来源的管控,坚决降杠杆,严禁房企炒地皮。11月底,黑龙江省住建厅、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6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明确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能力,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通知》特别强调,要建立开发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开发商购地资金是合规自有资金,并设置了惩戒制度。开发购地资金审查制度方面,上述《通知》规定,各地要建立开发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置开发项目用地。具体措施为,参加建设用地招拍挂之前,房地产企业必须提交一份承诺书,承诺土地购置资金是合规自有资金,其来源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愿放弃开发用地中标资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金融部门,严格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土地资金不符合要求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取消其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企业参加土地招拍挂。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土地开发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全面实行项目资本金监管制度。有房地产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黑龙江省出台此项政策,可能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首先是防控项目风险。在目前的房地产调控下,中小房企资金压力突出,一些“杠杆买地”企业后续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停工、烂尾的情形时有发生。明确买地资金需来源于自有资金,有助于控制项目风险。同时,黑龙江部分城市今年以来土地市场持续火热,土地成交款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而土地成交价格上涨往往是房价上涨的先声,严控房企资金渠道,有助于整个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国30个城市土地成交金额持续增长,包括哈尔滨在内的8个城市同比增速超过100%。维持市场稳定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记者表示,相比2019年4-6月份的收紧,近期多地的人才政策对房产限购有所放松,尤其是11月以来部分城市集中通过人才政策调整购房资格。有地产人士表示,尽管近期不少地区的调控方向是边际松绑,但松绑群体有限,预计对当地市场的影响不会很大。整体看,维持市场稳定依然是房地产调控的原则。“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全面调控要求,稳定其实是双向调节。5年期LPR更能反映按揭贷款利率走向,此次5年期LPR首次下调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备受关注。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本次调整幅度有限,若房贷加息基点不变动,房贷将较目前略有降低,对于房地产市场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但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未来大部分城市都可能在人才购房、首套房信贷支持、公积金政策等方面释放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保持市场稳定仍然是政策首要目标。”张大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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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LPR下调非降息 解读为房贷利率下调不正确
表述来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货币政策保持了较强的定力。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没有变,加强逆周期调节没有变,持续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没有变。三个“没有变”决定了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依然是金融的核心任务,货币政策没有发生逆转或偏向。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首要的、最重要的职能。目前,实体经济发展依然存在“三个短板”,一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短板,二是产品产业升级短板,三是市场需求短板。金融要围绕这三个方面做好服务,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保障。首先,在货币政策工具选择上,尽量采用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其次,要切实疏通货币政策传导,保证货币流向精准,减少政策时滞。再有,在金融产品设计上既要服务于企业产品升级的需要,也要服务于消费者消费新型产品的需要,用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消费带动企业的产品质量升级和产业结构升级,实现供需双方的良性互动。针对以上三个方面,目前的货币政策做出了不少适应和调整,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有效地服务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但在此过程中,也仍存在着一些错误解读。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1年期LPR相比于上期的4.2%下降了,这是央行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是为了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但有部分人将其解读为房贷利率下调,这是不正确的。需要明确的是,1年期LPR和房贷利率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二者之间不能划等号。1年期LPR下调不等于降息,也不等于房贷利率下调。金融管理部门对这样的曲解应予以及时回应,防止人们产生错误的判断和错误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让货币政策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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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央行不搞“大水漫灌”,打消货币政策转向担忧
行压力,坚决不搞“大水漫灌”,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GDP增速相匹配。在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转向宽松,地缘政治风险依然较大,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央行通过分析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的形式积极回应市场对近期货币政策走向的关注热点话题,有助于稳定国际国内市场对我国金融货币政策的预期,特别是坚决不搞“大水漫灌”的表态,将为我国实现全年宏观经济稳中有进的预期调控目标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2019年以来在部分食品价格特别是上半年水果、下半年猪肉等与民生相关食品价格叠加上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居民消费价格(CPI)逐步走高,其中三季度CPI同比上涨2.9%,10月份则达到3.8%,使得市场对于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是否发生通货膨胀产生高度关注。在这种背景下,央行货币政策的松紧则也成为观察后续我国通货膨胀发展水平的重要窗口和指标。基于此,央行在《报告》中专门以专栏的形式综合分析研判了我国CPI与PPI的走势,得出“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总供求大体平衡,不存在持续通胀或通缩的基础”的结论,并且向市场表态坚决不搞“大水漫灌”,打消了市场对于我国货币政策转向宽松的担忧,进一步坚定了市场对我国坚持稳健货币政策的认识和信心。在坚决不搞“大水漫灌”的情况下,如何做到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让有资金需求的优质企业能够低成本地融到所需资金,特别是解决实体经济的信贷需求,解决中小微企业长期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则是考验我国金融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成效的重要测度,也是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体现。对此,央行《报告》中的数据显示,9月末,M2同比增长8.4%,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10.8%,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前三季度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并略高,体现了强化逆周期调节。前三季度人民币贷款新增13.6万亿元,同比多增4867亿元,多增部分主要投向了民营和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这说明,央行坚决不搞“大水漫灌”的同时,货币供应仍然满足了社会融资的基本需求,保持了货币资金的供需平衡,不会影响到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就强。央行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切实推动金融货币更好服务我国中小微企业,体现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性、针对性。当然,央行对于我国未来通货膨胀也作出了“猪瘟疫情等造成的供给冲击尚需一定时间平复,短期内消费物价仍面临上行压力,需持续密切监测动态变化,警惕通胀预期发散”的总体研判,对于下一步货币政策的微调预期明确了基调,也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信号。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要以保持币值的相对稳定,以确保物价、汇率等方面的稳定,防止物价、汇率的大起大落影响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如果CPI进一步上涨,突破宏观调控确定的预期目标,央行需要根据经济增长和价格形势变化果断预调微调,以稳定经济主体的通胀预期,促进总体物价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这样就能有效防止通胀预期发散效应,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因此,金融货币政策坚决不搞“大水漫灌”是主基调,是货币政策坚守的一条底线;在这条底线之上,金融货币政策将会以预调微调、审慎灵活的姿态呈现给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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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北京将公租房违规行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签订《关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公租房违规信息的合作备忘录》,首次将公租房违规家庭信息纳入到金融体系征信平台。据介绍,公租房只能用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自住,对于存在转租转借、空置、擅自装修等违规使用的家庭,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除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将其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被称为个人的“信用身份证”,较为全面、客观记录个人的信用活动,如偿还贷款本息、信用卡透支情况等。不论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共同申请人将来贷款买房、买车,还是申请信用卡,金融机构都会查看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了解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公租房使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严格公租房违规行为执法,通过采用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加强日常监管,有效遏制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此次将违规处罚家庭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信用信息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承租家庭守法守约意识,促进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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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住建部出台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规范 11月1日起施行
关作出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处罚,是停止该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还是禁止该企业承接新的项目,存在不同认识。 对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企业资质证书,是对企业所有资质而言,还是针对企业承接发生违法行为项目所用资质而言,也有不同看法。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共18条,主要规定以下内容:一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行政处罚的权限。二是加强行政处罚衔接,明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三是根据立法机关授权,明确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执行方式。四是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明确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情形,进一步提高处罚措施针对性和精准度。五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行政处罚决定公示公开期限和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共5部分59项,针对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及注册执业人员,违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划分不同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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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深圳取消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价格上限
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规定的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不同区域的上限介于200万元至490万元之间)。 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了解到,当前深圳市现行的买卖二手房增值税税收政策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这意味着,新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出台后,宗地容积率1.0以上且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持有满两年的住宅,将不受成交价格限制,无须缴纳买卖差额5%的增值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解释称,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原普通商品住房标准与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日益不匹配。目前,市场上大量中小户型住房交易需要缴纳增值税,加重了普通居民家庭、刚需购买住房的负担。此次调整,将有利于使更多刚需家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刚需购房成本,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同时,此次调整普通住房标准并不影响整体房地产调控政策,深圳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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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住建部:买卖租借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行为从重处罚
法应当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的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包括下列内容: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处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注册执业证书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人员,处以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其他应当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的行政处罚。《办法》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在《裁量基准》相应档次内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按高一档次处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2年内再次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有责任且存在超越资质、转包(转让业务)、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等行为的;注册执业人员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有责任且存在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或者买卖租借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行为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多次实施违法行为,或在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在《裁量基准》相应档次内从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按高一档次处罚。《办法》强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照法律法规、本办法和《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不影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等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依法应当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行政处罚,并需要处以罚款的,由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工程建设违法行为导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须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的,事故发生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被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移送案件证据材料;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下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的处罚建议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移送案件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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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河北出台办法 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先向自贸区疏解
防范、营商环境、附则等十个方面。 在投资改革方面,《办法》提出,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准入前和准入后管理措施的有效衔接。允许取得我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境外专业人士作为合伙人,按照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支持外商投资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 在贸易便利方面,支持在雄安片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在曹妃甸片区建设国际海运快件监管中心、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允许商储租赁国有企业商业油罐,支持开展成品油和保税燃料油交割、仓储,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不同税号下保税油品混兑调和。支持正定片区设立进口钻石指定口岸。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申请设立水果、种子种苗、食用水生动物、肉类、冰鲜水产品等其他特殊商品进出口指定监管作业场地。 在金融创新方面,支持试点设立健康保险等外资专业保险机构。允许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按照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建设雄安片区金融创新先行区。 在产业开放方面,自贸试验区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流程。支持石家庄依法依规建设进口药品口岸,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建立项目备案绿色通道。支持建设国家进口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示范园区,试点数控机床、石油钻采产品等高附加值大型成套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再制造。 在协同发展方面,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先向自贸试验区疏解转移。已在北京市、天津市取得生产经营资质、认证的企业搬迁到自贸试验区后,经审核继续享有原有资质、认证。允许符合条件的北京市、天津市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自贸试验区后,继续使用原企业名称。 在营商环境方面,自贸试验区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照后减证、简化审批。自贸试验区应当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一口受理”“两验终验”,推行“函证结合”“容缺后补”等改革。探索实施投资项目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京津冀人才跨区域资质互认、双向聘任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