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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肠紊乱”待医治

时间:2013-04-22作者:Admin

在汛期即将到来之际,各地对井盖和管网问题都特别关注:北京市将再装两万套井盖防护网,武汉将对7000余口污水井设置“一锁一网”双保险安全保障,合肥采取新增排水管道、疏通排水沟渠、新添收水井等措施消除内涝隐患;太原市政部门集中对地下管网进行大规模的清淤疏浚……显然,长沙女孩杨丽君不幸落井事件,在刺痛全国人民神经的同时,也让全社会的视线聚焦到井盖和其掩盖的复杂的地下管线上。

  事实上,近年来,已经发生的多起井盖“吞噬”路人事故、管网事故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当城市地上建筑越建越高、越变越美,地下危机该如何预防,漏洞该如何堵住?

  脚下隐患知多少

  近年来,井盖已经多次“肇事”:2010年5月4日,广州一名女子在暴雨中坠入下水道死亡;2011年6月23日,北京降暴雨,因汽车熄火,两名男子在推车时坠井身亡;2012年3月16日,大连一名女子坠入热力井身亡……可以说,井盖“吞噬”路人、管网事故几乎每年都在发生。

  不只是井盖,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2006年,北京京广桥附近地下排水管破裂,引起地面坍塌;2010年7月,大连输油管爆炸;2010年7月28日,南京地下丙烯管道爆炸……据统计,南京平均每天发生爆管事故30多起,北京平均每4天就发生一起大型水管崩裂事故。此外,燃气管道、污水管道等地下管道事故层出不穷。

  地下管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非常大。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李学军表示,2008年~2010年,国内每年发生的城市地下管线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十亿元,造成间接经济损失数百亿元。

  酿祸症结在何处

  一般来说,城市地下管线事故分为意外事故、外因事故、内因事故。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硕士生导师、城市公共安全专家王三明表示, 80%~90%的城市管道事故由外力破坏所致。

  全国的城市有多少个井盖?据统计,仅北京地下设施检修井井盖就将近150万个,而北京的机动车已突破500万辆,长期、高密度的碾压,加上日益严重的城市内涝,让这些检修井成为巨大的安全隐患。

  李学军认为,酿成长沙女孩坠井悲剧的元凶应该是一口检修井。检修井与地下管道相通,并不是排水设施,但在积水严重时,会被人为掀开或被积水冲开,成为临时泄水口。

  “检修井没有排水功能,如果地下管道畅通,排泄量设计合理,检修井的井盖很难被顶起来。”李学军坦言。他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住房建设、道路改造、管道检修日渐频繁。按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获取并核实施工地地下管线详细资料,以确保施工时不破坏已有的地下管线。然而,施工单位往往因工期、成本等原因省去这项工作,从而造成挖断、损坏地下管线的事故。另外,在地下管线运行期间,不采取有效的检测、监测技术手段,很难及时发现管线破损、腐蚀、泄露等情况,也就无法采取措施,将管线事故控制在起始阶段。

  症结的背后是什么

  “安装防坠网、加装防盗锁、变换材质等措施,的确能减少或避免伤人事故,但都治标不治本。要真正减少或避免井盖事故、管线事故发生,还应该关注管理层面的问题。”李学军说。

  “除地震、冰冻天气、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外,多数是可以避免的事故。一直以来,重地上、轻地下,重审批、轻监管,重建设、轻养护的问题在城市建设中十分突出。” 李学军说。

  管理混乱、利益格局复杂的地下管线,是中国城市的噩梦。自来水管、污水管、电力管、煤气管、通讯电缆等管线的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在北京市朝阳区红庙十字路口,记者看到,以十字路口为中心、东、南、西、北四个方向100米的范围内,竟然有400多个井盖,井盖上的“污”、“电”、“雨”等字样表明,它们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

  城市地下管线缺乏统一管理,种类繁多,产权复杂。“施工人员往往采用新管让旧管、小管让大管、新管穿旧管等做法,造成城市地下管线互相交错,给维护和抢修带来了很大困难。”住建部城建司市政监管处张应奎指出。李学军认为:“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造成了管线信息不全,各地普遍缺乏地下管线统一监管机构来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管线的规划与管理。”

  哪些领域亟待改进

  技术标准是获取、管理和使用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的重要依据。按照功能,城市地下管线分为八大类,按照输送资源不同又分为三十余个子类,这些管线分属不同单位建设和管理,其档案资料分散在不同单位和部门。由于重视程度的差异、获取和存储方式不同以及其信息化建设工作程度的不均衡,地下管线资料呈现出多源性、多样性、离散性和时空性等特点。

  李学军建议,要在整合已有地下管线资料的基础上,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地下管线普查,并建立有效的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机制,健全技术标准体系,促进发挥地下管线信息资源的最大化效益,为保障地下管线运行安全提供技术支撑。“但是现有的技术标准不够健全,致使数据交换、信息共享难以落实,要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新的技术标准。目前,部分城市已经制定或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他说。

  造成城市地下管线安全事故的原因有很多,浅层的原因是技术标准层面的,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管理层面的。李学军解释:“缺少准确而完整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资料是一个原因,但即便有了资料还缺少科学利用的机制,没有建立在役管线运行状况实时检测的科学决策机制。另外,有法但执法力度不大,也是导致城市地下管线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他介绍说:“1997年国内就颁布了《地下空间管理规定》,可地下空间建设单位仍然不按规定施工。2005年又颁布实施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但是按规定移交档案资料工作仍然在部分地区难以落实。”

  更让人困惑的是,纵观我国目前已发布的现有法规和部门规章,除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主体外,其他法规只将城市地下管线作为附属对象进行管理。现有法规只规定了地下管线的规划、设计、施工、档案管理等环节的城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而其他环节却没有规定。针对目前城市地下管线分属众多单位建设和管理的现状,现有法规并没有规定统一监管协调的相关内容。

  李学军曾经参与起草了《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然而由于这部管理条例涉及众多地下管线部门的利益,虽然起草工作在2007年就完成了,但直到今天也没有颁布执行。

  地下管道的难题尚未得到解答。
 

 

来自:中国建筑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