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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庙富和尚”侮辱投资者智商

时间:2014-06-09作者:Admin

有些事情勿需多么深奥的经济理论,以一般常识性理解就能够想得通。比如,大到大型企业,小到小微个体工商户,生意好了火了,赚钱多了,老板和员工,聘请来的头头和伙计们就收入多;如果生意不好,或者经营赔了,那么,聘请的头头们和伙计必然收入少,甚至仅仅维持一般生计。然而,就这样一个简单道理,在号称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中却被扭曲了,却让百姓大众、投资者越来越看不清楚,想不明白了。
  近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进入密集期,备受关注的企业高管薪酬情况也浮出水面。除了高管们的高薪引人关注外,还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部分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总额甚至超过了公司的净利润。
  截至目前,A股市场已有约203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2013年年报。其中,方大特钢董事长钟崇武以1973.53万元的薪酬领跑2013年度高管薪酬榜单(税前),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万科A董事长王石分列第二、三名。另有多达575位上市公司高管去年领取薪酬超过百万元。
  在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中,至少6家上市公司管理层薪酬总额超过其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幅度最高的达83%。比如圣莱达、顺荣股份和道博股份3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年薪,超过其全年净利润的49%、47%和43%。此外,还有约120家上市公司净利润出现亏损,其中有不少亏损公司的高管年薪仍然维持高位。
  这种情况几乎年年出现,年年受到舆论“谴责”,而至今几乎没有任何改观。2012年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增速明显高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增速4个百分点。
  高管薪酬增速高于利润增速,高管薪酬总额竟然超过公司利润,公司利润下滑高管逆势涨薪,公司亏损高管薪酬旱涝保收。这不说是违背起码的经济学原理、违背起码的业绩考核制度,而且违背了最基本的常识。
  然而,自视甚高的高管们却认为,企业家精神应得到合理回报与激励,“市场化”的薪酬能激励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因此他们提出国内企业高管与国际同等规模企业高管薪酬要接轨。这完全是胡说八道、选择性接轨,对自己有利的就接轨,不利的就强调国情。接轨是全面的,不仅接轨高薪,而且也要接轨惩罚和走人机制。业绩达到目标就享受年度初期确定的薪酬待遇,业绩下滑或者亏损就只能拿惩罚性薪酬或者直接走人。为何只接轨、只强调高新呢?
  更加需要注意的是,国企里的高管们与业绩约束性基本脱节,企业效益业绩和他们的能力、素质或者企业的绩效并不匹配。比如:国有大型银行,走马灯般更换董事长、行长以及其他高管人员,但是,企业运转却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说明企业业绩经营情况与高管层能力努力,即企业家才干基本没有关系。而主要依靠的是国家信用和国家资源。
  一个时期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银行挤破头改制上市。名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为高管捞取天价高薪。这不,今天一上市就拿着100多万以上年薪,而昨天还是几十万。人还是那个人,今天与昨天身价却天壤之别。上市的唯一变化就是高管们、高层们享受到了旱涝保收的高薪,而公司基本没有多大改观。
  这种“奇迹”的发生是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智商的极大侮辱。企业利润下滑着甚至亏损着,高管高薪照拿不误,而股价却天天下跌,年度分红基本颗粒无收。中小投资者欲哭无泪、呼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最令人悲催的是,目前中国股市的所有黑幕、不公等都基本由中小投资者买单。信息披露上的弄虚作假,欺瞒的是中小投资者;各种黑幕重重,是从中小投资者身上吸血;公司高管背离公司业绩的高薪,最终还是从中小投资者身上揩油。
  然而,中小投资者并不是任人宰割和任由欺瞒的。那些小伎俩早就被投资者识破。但是,弱势的中小投资者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恶劣环境中处于手无寸铁的境况,基本是申诉无门、哭天无泪。
  中国上市公司“奇迹”的发生和不断演变,与其“亲娘”的监管部门不无关系。这种情况这么多年了,为何没有任何改变呢?监管部门哪里去了?聋了?哑了?瞎了?年年唱着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高调,为何年年保护不了呢?其实,根本就没有把保护中小投资者放在心上,倒是放在了口上。整天勾心斗角在油水最大的上市审批上争权夺利,哪有心思保护中小投资者,哪有心思从根本上改善股市状况呢?
  自从郭树清任证监会主席力推上市公司提高分红比例后,而这项措施至今也已经杳无音信了。保护投资者利益,不从落实提高分红比例,不从约束高管无节制、脱离业绩享受天价高薪着手,怎么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完全是一句空话吗?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审批制改注册制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的重点,而证监会一些人士却说,注册制改革不可能很快。显然,是想把持住油水极大的审批制权力不放嘛。上市公司薪酬不合理甚至侮辱投资者智商,监管部门脱不了干系。
  在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经贸系主任何维达看来,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不合理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不完善,没有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对高管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一般来说,企业高管薪酬是和经营业绩有关的,当企业经营不善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下,高管还拿高薪就说不过去了,尤其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高管薪酬定得很高之后,能上不能下的情况;另一方面是上级部门监管不到位,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和公司业绩挂钩没有具体要求,国资委等部门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也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要通过完善公司治理,采取更加透明的薪酬激励机制,使高管薪酬与经营业绩完全挂钩。在企业利润增长的时候,高管薪酬可以增加;相反,企业业绩出现下滑,高管薪酬也要随之递减。同时,应该建立更广泛的监管机制,包括股民在内也可以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进行监督,不合理的薪酬即使发放了也应该被退回;此外,对于一些国企承担了政策性亏损,国家可以给予适当补贴,但是不能把补贴通过各种形式补在高管的收入上,要明确规定企业高管收入不能因此而增长。
  一些上市公司高管不是一直强调薪酬与国际接轨吗?那么,薪酬约束也应该与国际接轨。不妨借鉴海外市场的经验。此前金融危机期间,由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毫无节制的薪酬惯例表示不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出台新规,给予上市公司股东对高管的薪酬待遇进行投票表决的权利,以此来增加对高管薪酬发放的审查力度。新规出台后,包括微软、苹果等企业都曾主动表示要采纳该“表决措施”提议。
  总之,上市公司扭曲的高管薪酬体系亟待彻底改变。决不能让高管拿大头公司得小头股民没盼头!

 

来自:中国建筑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