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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

央行副行长陈雨露:不搞大水漫灌,提高管理国际化货币的能力

央银行制度,建设现代金融体系,深化金融高水平开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重要支撑。在货币政策方面,陈雨露强调,重点是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反映潜在产出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基本匹配,不搞大水漫灌,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第一财经: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作出重要部署,为做好“十四五”时期金融工作特别是中央银行工作指明了方向。接下来,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工作重点有哪些?陈雨露: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战略部署,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在健全现代货币政策框架方面,工作的重点是要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不搞大水漫灌,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同时,我们还会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操作的规则性和透明度,建立制度化的货币政策沟通机制,有效管理和引导预期。当然,利率市场化改革也会进一步深化,中央银行政策利率通过市场利率向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的传导更加顺畅,引导金融资源更多配置至小微、民营企业。在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方面,工作的重点是要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在全球得到广泛实践,成为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主要组成部分,我国较早在这一领域进行了探索。“十四五”期间,针对金融创新发展和金融风险演变特点,人民银行会继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逐步将主要金融活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纳入宏观审慎管理,重点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与金融基础设施监管的统筹监管。此外,我们会继续推动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不断补齐制度短板,减少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在应对和处置金融风险时,我们会要求进一步压实股东、各类债权人和地方政府责任,与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第一财经:近年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但经济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下一步,在建立现代金融体系,增强金融普惠性方面,人民银行会有哪些新举措?陈雨露:“十四五”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时期,也是我们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关键时期。人民银行将认真履行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职责,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持续推动建设现代金融体系,进一步打通金融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更好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支持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是要建立现代金融机构体系。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方面,重点是要以强化公司治理为核心,更好支持实体经济,服务小微、民营企业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改革方面,要从完善制度入手,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保持县域金融机构法人地位总体稳定,保持金融体系完整性,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政策性金融改革方面,我们会在前期改革成果基础上继续推进,实施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账管理,提升支持国家战略的能力。我们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和支持民营金融机构规范创新发展。二是要发展现代金融市场体系。我们会继续改善融资结构,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通过消除歧视、降低门槛,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使各类市场主体能够以可负担的成本获得参与金融活动的公平机会。金融科技蓬勃发展,对金融市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十四五”期间,我们需要建立金融科技规范发展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金融普惠性、便利性的重要作用。三是要完善现代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对金融基础设施服务的便捷性、联通性、安全性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我们需要综合统筹规划金融业综合统计、反洗钱以及金融市场登记托管、清算结算、支付、征信等金融基础设施,优化结构布局,统一监管标准,确保安全高效运行。为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我们要继续推动境内外各类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适应金融双向开放的金融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第一财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为此,人民银行将开展哪些新的探索?陈雨露: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开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人民银行会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集中宣布了50多条对外开放措施,不仅取消了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还取消了企业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等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程度也在不断提升,为实现我国高水平开放、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体系作出重要的努力。新形势下,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实现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加快制度型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是对标国际高水平,加快实现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的同时,要更加注重金融风险防控,尽快补齐监管制度短板,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使监管能力和开放水平相适应。二是顺应市场需求,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高管理国际化货币的能力。人民币自2016年加入SDR货币篮子以来,已被正式赋予全球公共物品属性。人民币国际化水平的提升,将增加储备货币这一全球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促进国际货币体系的平衡和稳定。三是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优化和稳定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金融业开放不仅有利于自身竞争力和效率的提升,也将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业支持实体经济的效能,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的发展。四是继续加强金融对外交往与合作。我们会继续坚持负责任大国定位,加强货币政策国际协调,不将汇率工具化,不搞以邻为壑的竞争性贬值。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我们将发挥金融业开放的支持作用,通过推动本币使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长期稳定的资金融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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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核心的党中央,从容应对世所罕见的风险挑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为推动重大工作部署、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法律保障,有效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10个月,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13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8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23件;听取审议35个报告,检查1个决定和6部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询问2次,开展专题调研6项,作出决议1项;决定批准或加入条约7项;审议通过39个任免案,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59人次。常委会工作最为显著的特点是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加强立法和法律监督,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务国家和人民。一、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改国旗法、国徽法,更好维护国家形象、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让捍卫国旗和国徽的尊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修改选举法,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础。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审议监察官法草案。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制定30多年来,进行首次修改,提交大会审议的修正草案,全面贯彻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原则,充分吸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充分反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发生的新变化。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把这两部法律修改好,成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确保人大工作高效运行的程序法,成为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保障法。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法治秩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后,常委会迅速行动,于去年6月连续召开两次会议,审议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将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扭转了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的严峻局面。去年8月、11月,先后通过关于香港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关于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本次大会将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之后常委会将根据这一决定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打出一套法律的“组合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宪法规定,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主席令,授予钟南山共和国勋章,授予张伯礼、张定宇、陈薇“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举办6次宪法宣誓仪式,任命和决定任命的23位国家工作人员庄严宣誓。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召开第7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做好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2020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法律1310件,逐件进行主动审查。围绕疫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发现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372件,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予以纠正。做好依申请审查和移送审查,共收到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5146件,对属于常委会审查范围的3378件逐一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其他建议分别移送有关机关处理。收到有关部门移送审查的地方性法规58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了27件。推动地方人大普遍建立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正式开通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期盼,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公共卫生立法修法。截至目前,已完成修订动物防疫法等6项任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11项任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推动依法做好公布疫情信息、调配应急物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秩序等工作。加快国家安全立法。制定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修改档案法,审议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制定海警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修改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审议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草案、兵役法修订草案、军事设施保护法修订草案。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立法。制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审议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印花税法草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作出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和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抓紧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处罚法,审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法律援助法草案、家庭教育法草案、教育法修正草案。聚焦特定领域、特殊问题,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拓展了立法工作方法和路径,标志着立法工作进一步向专业化、具体化方向发展。继续完善生态环保法律。本届以来制定和修改长江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12部相关法律,作出1项决议,正在审议湿地保护法草案,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划定生态红线,守护绿水青山。去年12月通过的长江保护法,全面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是我国第一部全流域的专门法。及时召开长江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做好民法典实施相关工作,推动相关配套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修改完善,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带头做好宣传、推进、保障实施工作。三、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强化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紧扣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突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中央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中央决算。听取审议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开展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减税降费专题调研。深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制定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指导意见。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全过程预算监管。加强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监督,建立听取政府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及相关部门重要政策和重点资金绩效情况通报机制。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二期建设。认真履行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职责。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监督调研。开展健全国有资产治理体系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脱贫攻坚、财政农业农村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执法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检查了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慈善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一决定一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连续3年先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实地检查22个省份的78个地市,召开74场座谈会,暗访170个单位和项目,梳理20类82个问题,点名曝光143个单位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专题调研。把专题调研作为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重要方式,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开展232次调研,形成了307个调研报告。其中,常委会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生态环保决议落实情况、珍惜粮食反对浪费情况、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与改革等6项专题调研。“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专题调研历时4个多月,形成22份专题调研报告,有效服务人大监督和立法修法工作,也为中央和国家机关提供决策参考和工作参考。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35条具体措施”,不断提高代表工作水平。认真办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506件代表议案全部审议完毕,其中118件议案涉及的22个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或正在审议,168件议案涉及的58个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代表提出的9180件建议,交由194家承办单位办理并全部答复代表,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1.28%。将181件代表建议涉及的9个方面问题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代表在闭会期间提交的400多件建议,交由98家承办单位研究处理,做到即收即办、逐件反馈。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439位代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动代表深度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175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2次列席代表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探索建立对口联系代表机制,50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调研、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工作。落实重要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机制。增设6个立法联系点,新设5个基层预算审查监督联系点。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代表联系群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按照常委会统一安排,约1800人次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一批重要调研成果。全国人大代表就近参加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活动,积极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方面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创建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开设人大历史、代表履职知识、代表风采等具有人大特色的专栏,增强培训课程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课程总点播量达到83万次。举办3期网络视频学习班和2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代表学习班,1.1万人次代表和地方人大负责同志参加学习。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开通网上信访平台,一年多来处理网上信访2.4万件次。认真研究分析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集中的问题,在相关立法修法工作中予以回应。五、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发挥人大外事工作的职能作用创新外事活动形式,举行各层级双边视频活动46场,出席视频会议26场,进行通话交流15次,开展线下外事活动27场,外交信函往来近600件。加强双边友好交往。举行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中法议会合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同蒙古国家大呼拉尔开展定期机制交流;与日本、韩国、老挝、柬埔寨、印尼、新加坡、乌兹别克斯坦、德国、肯尼亚等国议会领导人视频会晤,从立法机构角度助力国家关系深入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通过后,全国人大以双边友好小组组长名义给93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发了106封信函,介绍有关情况、阐释中方立场,获得广泛理解和支持。推动多边交流合作。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加强与沿线国家议会的政策沟通和立法交流。出席第五次世界议长大会、第六届金砖国家议会论坛等视频会议,参加各国议会联盟、议会世贸大会指导委员会、亚洲议会大会、东盟各国议会间大会等多边活动,推动将“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人民为中心”、“团结合作、共同抗疫”等主张写入多边会议文件。对外宣介中国道路和中国制度。积极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介绍中国发展成就和对世界的贡献。主动宣介习近平法治思想,介绍人大制度和立法工作。主动宣介中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抗疫理念,分享中国抗疫经验做法。加强人大英文网站建设,办好中国人大杂志英文版。坚定维护国家利益。发挥常委会发言人、外事委发言人、法工委发言人机制作用,在涉港、涉疆、涉台和抗疫问题上阐明中方立场。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开展7次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举办6次常委会专题讲座,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会议、文件精神。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交流会、第26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相关履职知识。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制定全国人大例会、其他重要会议改进会风的具体措施。合理安排委员长会议、常委会会议。按照紧凑高效的原则,合理安排会议日程。常委会召开了8次会议,平均出席率超过97%,列席人员到会率超过9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修订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工作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52次会议,牵头起草13件法律草案并依法提请审议。协助常委会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持续跟踪监督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坚持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周活动,继续开展机关内部巡视,梳理完善137项机关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参谋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统筹做好人大舆论宣传工作。积极研究、阐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准确报道人大会议和立法、监督工作,认真办好“代表通道”、“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大力宣传代表在抗疫斗争、脱贫攻坚、民族团结中的履职担当,讲好中国故事、中国人大故事、人大代表故事。常委会工作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立法形式不够丰富,一些领域法律跟不上新时代提出的新要求;监督工作的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监督的形式和工作机制有待探索创新和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人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迎来更加光明的前景。进入新发展阶段,人大工作必须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于作为,自觉承担起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谋划人大工作,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发挥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职能作用。一、切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认真抓好宪法实施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加快推进宪法相关法立法修法工作,制定监察官法,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切实加强宪法监督工作,认真做好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持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好宪法宣誓、国家宪法日活动。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二、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初步安排审议45件法律案,还提出了近20件预备项目。继续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执业医师法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陆地国界法、粮食安全保障法、数据安全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期货法、印花税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审计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等。完善民生保障、教育文化、社会治理、生态环保急需的法律制度,制定反食品浪费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家庭教育法、学前教育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社会救助法、法律援助法、湿地保护法、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修改体育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加快推进黄河保护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快推进涉外领域立法,围绕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充实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丰富立法形式,坚持既要搞“大块头”,又要搞“小快灵”,适时启动条件成熟领域法典编纂工作,针对实际需要以“小切口”形式推进立法。三、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监督工作计划,预安排了29个监督项目。切实承担好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两项职责,听取审议计划执行等7个工作报告,修改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10个专项报告。坚持做好立法与推进法律实施并重,检查企业破产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结合听取审议关于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围绕财政补贴管理与改革等,开展6项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性。四、切实加强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深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机制。强化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立法、监督、对外交往工作的参与。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水平。支持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继续建好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加强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建设,完善代表系统培训机制。支持原选举单位依法监督代表履职,推动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实施新修改的选举法,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五、切实加强人大外事工作,深化和拓展各层级各领域交流合作。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对外交往。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对外交往,积极参与议会多边机制活动。围绕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问题主动发声,宣介中国道路、制度和政策、理念、主张。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的思想政治组织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发挥常委会工作机构作用。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加强新闻舆论工作。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交流。标签: 北京 城市 中央 中国 中心【责任编辑】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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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

疏堵结合 切实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房地产领域:首先,流向房地产及相关领域的贷款在持续增加;其次,疫情冲击导致居民消费减少,但个人住房贷款规模不降反升;再次,以一线城市为代表的部分城市房价显著上涨,房价泡沫化风险的迹象有所显现。在此背景下,持续加强房地产宏观审慎监管十分必要,通知的出台很及时也很有针对性。考虑到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分化状况以及不同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的显著差异,通知做出了两方面弹性规定。一是建立了分档管理和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五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此外,还建立了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二是对于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过上限的银行,给予一定的业务调整过渡期。这两项规定能够较好地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各地区银行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稳步调整至合理水平。不管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宏观审慎措施,还是限购限贷等举措,都希望通过堵住资金流向房地产的去路,达到防范房价泡沫化风险的目的,但光靠堵是不够的。从往年的经验来看,在加强房地产监管的态势下,即使部分城市提高了购房首付比例,居民家庭会转而使用消费贷购买住房,导致消费贷规模大幅攀升。如果未来部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达到了通知规定的上限,居民家庭仍然可能设法通过其他形式获得贷款,然后再用于购买住房。不仅如此,近年来实体企业投资房地产的现象屡有发生,这也意味着,即使银行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上限管理房地产贷款,部分实体企业仍然可能以实体投资的名义获得贷款,再投向房地产领域。实体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不足、投资回报率偏低是大量资金流向房地产的根源,只堵不疏难以解决根本问题,疏堵结合才能切实防范房价泡沫化风险。除了堵住投资和投机性资金流向房地产的去路,还应尽快疏通实体经济所面临的障碍,培育更多发展空间和投资机会:一是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抓手,加快促进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二是进一步减税降费,尤其是降低企业的非税负担;三是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构建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消除民间投资在教育、医疗等领域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等进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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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

人口生育政策若放开对房地产的影响

这截图上可以看出来问题,东北年轻人跑了,老龄化严重。有些地方之前就放松了,能生三个的都不想生。所以即使全面放松,我估计效果也有限。过去7年的数据显示,东北除了沈阳和大连还有点人口增量外,其他城市的人口几乎都是下降的,非常令人担忧。最近公安部公布了2020年,中国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数据是1003.5万人。公安部统计的是:当年出生,当年上户口的数据。2019年这个数据是1179万人,减少了176.5万人,降幅15%。是否和疫情有关就不知道了。但从历年来看,这个下降的趋势非常明显。统计局的数据是1465万,和公安部的数据有出入。但不管怎么样,都是下降。下图是历年人口数据,有2排数据,但人口经济学家认为第二排更权威。人口下降趋势难以逆转,所以全面放开生育政策也是迟早的事。今天我在各个群里问大家考虑生几个孩子,哈哈我发现只有北京上海群里对这个问题完全没反应。难怪生育率低,老龄化严重,大家都不想生孩子。为什么不想生呢?有人回答的非常好:但其他群相对来说还算正常。一般来说,只要有条件有精力带的,都会考虑生2个,没精力的就生1个。以前我们越穷反而需要养儿防老,而从欧美日韩发达国家的经历来看;似乎越发达,大家越不想生孩子,这是通病。原因无非是这几点:一是经济压力大,养育孩子的成本太高了,养不起。我国一线城市养一个孩子的成本至少200万以上,其实哪只200万啊,光买一个学区房就不止这点钱了!二是精力不足,女人生孩子痛就算了,要养大孩子更是一二十年的艰巨任务。中国的老人虽然比日本好,还可以帮忙带孩子。但却很难教育好孩子,城市中产们现在又都这么重视孩子教育。女人要上班,又要带孩子,精力真的有限。三是观念也不一样了。现在的人自我意识更强,想活出自我,孩子多了,天天带娃,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有的女人可能还会考虑到身材,生孩子容易变老。四是经济越发达,都有社保、退休金,以后也不需要下一代来养老了。大家关心的是人口生育政策放开后,效果有多大,对房地产的影响有多大。二胎政策在2016年全面放开后,我身边的80后很多都生了二胎,基本上2个孩子是标配。从数据上来看:2016、2017年人口也出现了2年反弹,但之后又明显下滑了。可见80后想生的那一拨集中生完了,不想生的也不会生了,90后现在也三十了,但生孩子还没有80后积极。而且现在农村剩男和城市剩女也越来越多,这也非常影响生育。这跟日本也有点像。其实日本已婚的平均都是生2个孩子,但因为单身人士占比很高,所以对人口是个很大的危机。那对房地产的影响有多大呢?现在放开人口生育政策,最多是短期内影响家庭买三房还是四房。要等这些孩子长大具备买房能力,那还是二十多年后的事了。所以我们判断接下来的房地产拐点,还得往年前看人口拐点出现在哪年。1986年-1990年,是人口出生的高峰期;1990年到达顶峰,2926万。我们来推算一下。通常,22岁本科毕业后工作5-10年,开始考虑买房。现在有父母的帮助,当然有的可能会提前,也就是1986加上5-10年就是27-32岁。相对应的是:2013-2018年为置业期。........1990年的在2017-2022置业。1986-1990的这一批人,2013-2022年都是他们的置业高峰期。2013年、2014年其实置业需求很多。但是人为的调控压抑了需求。所以调控放松后,加上本来就是需求高峰期。所以才会有2015-2017年的暴涨。但从1991年开始人口剧减,只有2245万人;比1990年的人口减少了681万。降低幅度接近四分之一了,简直是断崖式下跌!所以从人口数据来看,1990年是人口拐点,我们的置业高峰期还剩两年就面临着拐点。当然这个只是理论上的。因为房地产,除了首次置业,还有改善型置业。特别是房价高的一二线城市,首次置业很难一步到位,所以过几年又要改善。而房价低的三四线城市,以前老破旧的楼梯房特别多。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大家也都想住更好的商品房,改善型需求也很旺盛。但是这种机会一定是结构性的!1990年之后的人口大拐点出现后,现在大家已经感觉到人口的稀缺性了。所以这几年各个城市都开始抢人!南京昨天又放开落户了,有四个区交半年社保就能落户。我估计要不了两年,很多城市都会全面放开落户,0门槛落户。接着说人口对房地产的影响。因为好的工作机会主要在一二线城市,人往高处走嘛!年轻人都想去大城市看花花世界。所以以后人口往大城市聚集的趋势不可逆转。经济越发达,有人口流入的城市,以后房地产依然存在结构性机会。现在货币又处于一个过剩的阶段,去大城市资产想要保值增值,有钱你不买房干嘛呢。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不过因为有些内容敏感后来我删了。就是富人活在通胀中,没钱的人活在通缩中。这些年货币放水,上涨的只是资产价格,而普通物价并没有上涨。所以感觉到通胀的只有富人,我们普通打工者感觉不到通胀。为什么印了那么多钱物价不涨呢?这话题又扯远了,现在贸易都全球化了;国内人工涨价了没关系,大量工厂转移到东南亚印度。别的国家生产成本低啊!总的出厂价还是没涨,最后全球都处于一个产能过剩的时代。所以只要能通过全球交易的普通商品的物价根本涨不起来,只有那些没法流动的商品倒是能涨。另外能涨的就是核心资产。因为大部分的钱都流进了富人的口袋,他们需要买高端核心资产保值增值。而一线城市,长期人口流入,资金集聚最多;且是全中国最有钱的购买人群,产业又是最强,高收入群体最多。而土地供应又有限,房价具有天然升值的内在动力。所以对货币超发更为敏感。一线城市的房子,不仅是一种居住品;还会成为一种抗通胀,带有金融属性的投资品。二线城市次之。中国是14亿人口的大国,一个省份就相当于一个发达国家的人口;所以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也是有前途的。但大部分的三四线城市人口流出,有钱人又不多,供地又充足,所以升值空间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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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

春节假期一线城市楼市成交量创近三年新高

交达到35套。  一线城市售楼处保持春节“不打烊”状态,刺激了一波购房需求得到集中释放。以北京为例,全市有超过60个项目春节不打烊,二手房门店也大部分正常看房。因为不出京,很多购房者利用春节假期看房,大部分售楼处接待客户数量和平时周末的情况接近,这也是历史上第一次春节长假出现了购房者井喷的现象。  据贝壳研究院数据,与往年重点城市春节假期二手房实际成交几乎为零不同,今年春节假期(2月11日-17日)重点18城成交情况普遍好于去年同期。  “相比一二线城市的活跃,三四线城市返乡置业相对冷清。”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虽然相比2020年疫情期间,返乡置业情况有所好转,但相比正常年份,2021年春节返乡置业成交量锐减三成以上。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三四线城市置业市场逐渐饱和。”  克而瑞研究中心指出,从成交看,北京、广州、深圳成交热度延续,得益于人口流动量减少,需求集中释放,春节期间成交创近三年新高;东南沿海三四线城市表现同样可圈可点,温州、佛山、淮安、莆田、东莞等城市成交情况较好,同比涨幅均超50%。  学区房成交活跃  从上述机构监测数据看,春节假期,一线城市学区房成交、带看量整体较为抢眼。  “随着2021年上半年新生入学时间临近,学区房购置也进入旺季周期。春节期间,因为就地过年,很多业主看房比较方便,带看和面谈都较为容易。”多位学区房中介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张大伟表示,四个一线城市和杭州等城市二手房价格上涨明显加快,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出国留学人群回流,增加了市场需求。同时,上海、深圳等城市打新潮涌动,投资客入市抢夺了刚需客户房源,使得少数新建住宅供应稀缺,导致二手房需求增加。此外,一线城市学区房流动性强且易出手,成为很多投资者的首选。  推盘量下降  克而瑞研究中心指出,46个重点城市在春节期间新增供应量有明显回落,2月4日至2月17日的新增供应量较2020年同期下降35%。究其原因是房企看淡春节楼市,推盘力度均有回调。  业内人士表示,房企在调整自身供货节奏,着力加大留人能力较强的省会二线城市的推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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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

疏堵结合 切实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房地产领域:首先,流向房地产及相关领域的贷款在持续增加;其次,疫情冲击导致居民消费减少,但个人住房贷款规模不降反升;再次,以一线城市为代表的部分城市房价显著上涨,房价泡沫化风险的迹象有所显现。在此背景下,持续加强房地产宏观审慎监管十分必要,通知的出台很及时也很有针对性。考虑到不同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分化状况以及不同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的显著差异,通知做出了两方面弹性规定。一是建立了分档管理和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五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此外,还建立了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二是对于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过上限的银行,给予一定的业务调整过渡期。这两项规定能够较好地稳定市场预期,促进各地区银行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稳步调整至合理水平。不管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宏观审慎措施,还是限购限贷等举措,都希望通过堵住资金流向房地产的去路,达到防范房价泡沫化风险的目的,但光靠堵是不够的。从往年的经验来看,在加强房地产监管的态势下,即使部分城市提高了购房首付比例,居民家庭会转而使用消费贷购买住房,导致消费贷规模大幅攀升。如果未来部分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达到了通知规定的上限,居民家庭仍然可能设法通过其他形式获得贷款,然后再用于购买住房。不仅如此,近年来实体企业投资房地产的现象屡有发生,这也意味着,即使银行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上限管理房地产贷款,部分实体企业仍然可能以实体投资的名义获得贷款,再投向房地产领域。实体经济内生增长动力不足、投资回报率偏低是大量资金流向房地产的根源,只堵不疏难以解决根本问题,疏堵结合才能切实防范房价泡沫化风险。除了堵住投资和投机性资金流向房地产的去路,还应尽快疏通实体经济所面临的障碍,培育更多发展空间和投资机会:一是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抓手,加快促进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新的增长点;二是进一步减税降费,尤其是降低企业的非税负担;三是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构建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困境;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消除民间投资在教育、医疗等领域面临的“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等进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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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

租房问题层出不穷 大城市住房短板该如何补齐?

多级多样、分类分层、规范稳定的租赁市场供给体系和合法合规的租赁市场“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这成为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8个重点之一。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称,目前住房租赁市场的问题层出不穷,“爆雷”事件频频发生。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看来,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背后,根源是租房需求量大而供应不足,这种情况在大城市尤甚。专家建议,住房租赁市场已经进入以存量房源为主的阶段,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既需要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也需要尽快出台住房租赁条例,为住房租赁市场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租房问题层出不穷源自供需矛盾突出张先生是安徽人,毕业后到北京闯荡,如今工作刚满一年,但他已经感受到了在大城市租房的不易。张先生对《法治日报》记者说,他在一家中介的App上租了一套三居室其中的一间,面积不到10平方米,每月租金3000元,几乎占到他工资的一半,“生活毫无幸福感可言”。毕业不到一年,搬了3次家,这是柳先生的租房经历。柳先生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通过一家中介租房。据柳先生介绍,签约时,中介口头说租金支付方式是押一付三,但在合同里又把第二季度的租金设置为提前一个月交纳,实质上是一个押二付三的租房合同。“当中介找我要第二个季度房租时,我和他们协商能否将租期缩短到一个季度,我以一个月的押金作为赔偿。中介坚决不同意,并且说如果我不履行合同就得立即搬离。”为了不被克扣押金,柳先生尝试通过向法院起诉、举报隔断违规、拨打12345热线请求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最后,中介公司作出妥协,称愿意将租期缩短为一个季度。“但是,在最后退费的过程中,中介公司又变卦了,让我负担拆除隔断的费用。”柳先生说。不只是租客,出租房屋的房东也会遇到困扰。家住北京的张女士和丈夫都已退休,他们有3套房子,一套房用来居住,另外两套房子都租了出去。有时候找不到合适的租客,他们的房子一空就是大半年。2020年9月,《2020中国青年租住生活蓝皮书》发布,其中称,城市租住生活已成为超2亿人的选择。2020年12月下旬,58同城、安居客联合发布的《2020年中国住房租赁市场总结报告》称,一线城市中,北京的租房需求量为全国第一,其次为上海、深圳、广州。房屋设备损坏没人维修、合适的房源少、房源信息有误、不退或少退押金是租房时常见的痛点。2020年12月下旬,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称,目前住房租赁市场的问题层出不穷,“爆雷”事件频频发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在提供给《法治日报》记者的报告文本中称,大城市住房供需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也提出,住房租赁市场问题的存在,实际上反映了租房市场上供不应求的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住房问题在大城市最为突出。如今,住房租赁市场已经进入以存量房为主的阶段,突出的问题是如何实现租售并举与促进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完善法规制度规范租赁市场秩序“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已经进入国家议事日程。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其中强调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具体措施之一是,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其他措施还包括: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等。2020年12月21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8个重点之一是,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会议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要求,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做好公租房保障,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2月29日,在北京市“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国伟提出,计划于2021年向市场供应集租房5000套左右,重点解决新市民等群体过渡性居住需求。同一天,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就整顿规范上海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进行部署。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已然成为监管机构的共识。对于住房租赁市场,倪鹏飞给出的建议是:启动实施“租售结合”的“新市民安居工程”,建立“租售结合”的住房体系;实施“322”新市民安居工程,即挖掘空间潜力、业态潜力和人群潜力这3大潜力,着眼于大都市周边和城市主城区内两大空间,采取购买和租赁两种形式。在倪鹏飞看来,解决住房租赁市场问题的重点是健全新市民租赁住房体系,与此同时,要完善保障性租购住房的保障机制。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越峰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租赁市场的规范和未来发展,既需要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又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居住保障和市场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建构多级多样、分类分层、规范稳定的租赁市场供给体系和合法合规的租赁市场。陈越峰对《法治日报》记者提出建议:对于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性居住需求、权益保障等问题,可以通过科学立法完善规则、严格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举措加以解决。在楼建波看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过公众意见,“我们一定能通过法规制度的完善,让租赁市场变得更好”。租购住房同等权利切实保障居住权益在中央经济会议上,“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被摆上重要的位置。其中,“公共服务”包括户籍、教育、社保、养老、医疗等多个方面。赵秀池认为,买房得到的是产权,租房得到的是使用权,二者本身享有的权益不同,但如果两者享有的公共服务相同,则会极大促进租赁市场的发展。2020年12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公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落实租赁房屋常住人口在社区公共户落户政策,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落户,也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社区落户,破除隐形门。实际上,早在苏州之前,江苏省无锡市、山东省济南市等数十座城市已经出台租房可落户的相关规定。赵秀池表示,在租购并举的背景下,“租房即落户”降低了人口入驻的成本,有利于吸引人才,是租购同权实现的重要一步。针对部分城市推出租房也能落户政策及其背后的租购同权问题,陈越峰认为,城市政府购房落户、人才落户乃至租房落户的政策值得肯定。在基本民生层面,更重要的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城市实有人口的居住权益,实现“居者有其屋”。在楼建波看来,要实现租购同权,涉及多方面的公共服务政策,包括户籍制度、就医、入学等,其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应该把租赁的问题简单化,比如更关键的是,能不能把承租人的承租权好好落实下来。在租购同权之下,租赁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楼建波认为,我国现在有两种租赁企业,一种是房地产企业创新做租赁企业,另一种是通过改造废弃厂房等增加供应的租赁企业。楼建波称,我们现在有很大一部分从中介转过来的租赁企业,通过把社会上的闲散房源收下来,进行装修后再出租。对于这种“二房东式”的租赁方式,一定要设置自有资金门槛,这样才能让无序和垄断问题得到解决。“总的来说,我们要鼓励那些真正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的租赁企业发展,而不是‘二房东式’的租赁企业。”赵秀池同样认为,不应该鼓励通过收购个人住房赚取差价的轻资产机构租赁大行其道,而应该鼓励个人房东直接在住房租赁平台上发布房源,减少中介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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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

房地产贷款"红线"划定 占比最高不能超40%

边界”,避免信贷资源流入房地产进而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产负债,让更多资源流入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和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根据银行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共分为5大档,每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其中,六大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为第一档,两个上限分别为40%和32.5%,在5档中最高。  五档两上限,最高上限为40%  所谓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央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  央行、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研究制定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主要是为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内在约束,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制造业、科技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融资,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事实上,此前为做好房地产金融管理,央行等部门就积极探索创新宏观审慎工具,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入手,建立了首付比动态调整机制,还试点了房企融资新规“三道红线”,助力房地产市场趋向平稳健康发展。  然而,尽管我国房地产金融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资金过度流向房地产明显改观,但银行业房地产贷款敞口仍然较大。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倪鹏飞在署名文章中表示,银行资产质量易受房地产价格波动冲击,是需要密切关注的潜在风险点,同时银行对房地产信贷的偏好仍较强,也需要通过制度设计予以约束。因此,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银行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提出上限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在倪鹏飞看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也是我国宏观审慎政策的重要实践。目前,针对房地产金融的宏观审慎工具主要有两类:一是供给侧工具,即约束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如房地产信贷集中度、房地产资产的风险权重调整、行业资本金要求等;二是需求侧工具,即抑制购房人的信贷需求,如债务收入比(DSTI)、贷款收入比(LTI)等。  此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设置则是从供给侧对涉房类融资进行了限制,监管根据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分档设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具体来看,共分为5大档,每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  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第一档,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和32.5%,在5档中最高;其次是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农业发展银行、浦发银行(600000,股吧)、中信银行(601998,股吧)、兴业银行(601166,股吧)、上海银行等17家中型银行,为第二档,两个上限分别为27.5%和20%。  第三档则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主要包括城商行、民营银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等,两个上限分别为22.5%和17.5%;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两个上限分别为17.5%和12.5%;最后一档为村镇银行,两个上限分别为12.5%和7.5%。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对记者表示,从占比限制上看,房地产信贷集中度政策将利好大行,目前大行房地产贷款占比均未达到该上限。从各档银行整体来看,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压力不大,且政策设有较长的过渡期,对2021年房地产信贷融资影响中性,预计2021年全口径房地产贷款增量将达6万多亿元。  差异化管理,设置2至4年过渡期  值得一提的是,在设置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监管层并未采取“一刀切”方式,而是差异化管理。《通知》表示,为体现区域差异,确定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时,有适度的弹性,同时,管理制度还设置了过渡期,以保证政策的平稳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要求为,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周茂华对记者说,这种差异化管理充分考虑了金融机构资产体量、机构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等因素,也综合考量了我国国情、市场业务现状、机构承受力等,进一步确保房地产和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至于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的影响,央行、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总体而言,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有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2019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相关指标设定充分考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分类分档、差别化过渡期、区域调节机制等多种机制安排。  “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央行、银保监会将要求其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保持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基本稳定。”央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称。  对于超出管理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将要求其合理选择业务调整方式、按年度合理分布业务调整规模,确保调整节奏相对平稳、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个别调降压力较大的银行,通过延长过渡期等方式差异化处理,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此外,对于近期市场颇为关注的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是否纳入监管,《通知》称,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目前,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租赁金融业务有关意见,并建立相应统计制度。  同时,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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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重磅!!取消施工图审查—— 广州试点开始

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求,现就试点取消我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委托开展施工图审查的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含油气库、易燃易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须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和保密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已委托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仍按原程序办理。二、建设单位选择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须通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数字化审查系统”)开展联合审查。三、建设单位选择不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应用的通知》的要求,在省数字化审查系统上传建设项目全套的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各相关审批部门不得将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一)建设单位应当在申办施工许可前登录省数字化审查系统填报有关项目信息,并通知相关勘察、设计单位将经有效的电子签章确认后的全套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系统,建设单位应对上传的相关资料进行确认,相关单位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该项目的二维码,二维码包含工程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等基本信息。建设单位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和经有效的电子签章确认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后续施工的依据。(二)省数字化审查系统与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进行对接,带有二维码和有效电子签章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自动流转至施工许可办理、消防审查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系统。各相关部门也可通过联合审批平台交换获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信息,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三)建设单位凭项目的二维码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直接申办施工许可手续,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及时发放施工许可证。带有二维码信息和经有效电子签章确认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市、区质量监督部门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四)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应加强项目前期统筹,认真落实设计招标业主负责制,择优选强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强迫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作程序开展业务;应采取专家评审、论证、咨询等方式保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并自行承担因勘察、设计差错等原因导致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等执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不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签字认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内部严格校对、审核、审定并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后,方可将成果上传系统。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和本省、市相关 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依法承担责任。(五)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应依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省数字化审查系统加强监督检查,其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区属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开展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检查所需经费由市、区相关部门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报,并纳入部门预算。(六)对检查发现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市、区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施工许可审批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暂停项目施工并及时督促做好整改。对于存在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或严重违反建筑市场法规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四、鼓励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通过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等国际通行的工程管理方式,强化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的管控。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发生政策调整的,按新政策规定执行。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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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大看点勾勒明年重点

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八大重点任务的部署,勾勒出明年我国经济工作的十大看点。每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来年宏观调控政策的定调都备受关注。今年会议明确指出,明年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不急转弯,把握好政策时度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张立群表示,会议指出,“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与“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结合起来理解。经济运行合理的区间应是可以实现充分就业、总供给和总需求大体相当的宏观经济总体平衡。目前来看需求不足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的稳定性也需要再巩固,“不急转弯”就是要把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继续保持下去,同时进一步实施好扩大内需的战略,巩固经济回升向好的态势。他表示,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依然在8%以上。预计明年财政、货币政策在扩大内需方面将更好形成合力、发挥更大效果。随着强大国内市场的潜力释放,需求不足问题会得到有效解决,中国经济增速将持续回升向上。中国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宏观政策施策方向上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稳定政策连续性的同时,更加注重以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新动能,意味着宏观政策上兼顾逆周期调节和跨周期设计,更有效地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的作用,更稳健地实施货币政策,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注重防范化解风险,同时注重在一些关键点上发力,进一步提升发展的韧性和质量。尤其重要的政策着力点是要把握好一个收尾和两个开局工作。要根据形势需要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见机预调微调政策。光大证券董事总经理、首席宏观经济学家高瑞东表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济的第二年,会议提出,2021年的宏观政策将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另一方面,针对目前国内有效需求仍然不足,制造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恢复相对乏力,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相对较慢等问题,会议提出,财政要在调节收入分配上主动作为,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注重需求侧管理,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在合理引导消费、储蓄、投资等方面进行有效制度安排。明年的财政政策将如何走向?会议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抓实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表示,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实施,保持适当的支出强度,综合考虑财政风险与财政安全,财政支持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减税降费、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地方债、专项债等多项措施,可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稳定经济的基本面,使企业、经济及财政均实现可持续性发展。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财政政策还应该与“十四五”期间的发展战略目标相匹配。对于货币政策,会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处理好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关系”。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货币政策在坚持稳健基调不变的同时,强调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八字方针。灵活,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进行适时调节,如果经济恢复速度较快,部分阶段性政策可能退出;精准,要求流动性更加精准滴灌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等支持;合理,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流动性将保持在合理水平;适度,既不会让市场感觉到“缺钱”,也不会“大水漫灌”,保持宏观杠杆率稳定,在恢复经济和防范风险之间寻求平衡。明年经济工作具体怎么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八大重点任务,包括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全面推进改革开放、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被置于八大任务之首。会议指出,“确定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着力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难题”“要抓紧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重点布局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对此,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互联网产业研究院院长朱岩认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基础科技战略力量的增强;二是科技创新治理体系的优化变革;三是科技应用生态构造能力的提升。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认为,科技对经济的战略支撑作用会越来越大,要把科技创新放在核心位置,特别要在基础研究方面加大力量。会议还提出,针对产业薄弱环节,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在产业优势领域精耕细作,搞出更多独门绝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规划研究所副所长周游表示,要充分发挥我国产业体系完备的优势,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在产业优势领域、关键环节、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同时着力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高水平创新主体建设。刘向东认为,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迫切需要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卡脖子”问题,在关键技术和产业领域上占据一定制高点。对于会议提出的“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改革和开放相互促进”,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主任张菲表示,明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将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将深化国内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形成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大市场;还将加快双多边协定谈判,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朋友圈”的构建和运行。  (记者:孙韶华 张莫 班娟娟 王文博 王璐 钟源 郭倩 梁倩 向家莹 汪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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