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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

房价高涨没有解法

就形成了三折。第一折始于土地批租合法化、小平同志南巡,终于 1993年朱镕基铁腕整顿。第二折始于 1998年终止福利分房,经历 2005年史上“最严厉的宏观调控”,直至 2008年金融危机。第三折始于 2009年 4万亿元救市,经历房产税风波,目前尚不清楚何时回落。  我没有经历第一折的全过程,但也曾目睹了北海、海南房地产泡沫留下的废墟,探望过各色人等在海南卖批文、炒地皮的小楼,倾听过开发商劫后余生的故事,看到过买房“上当”的香港同胞在西单商场追着市长投诉的情景,也见证了招商引资的玫瑰园从败亡到转手的传奇。房地产市场早年的这些“劣迹”,已多少向我们揭示了当下房地产市场的真相———炒,从炒地皮、炒项目、炒房子到炒资金,从开发商炒、买房者炒再到各路资本炒,本质并无不同,其背后都离不开逐利的资本。  房地产发展的初期一切都离不开钱,土地批租是为了钱,项目海外招商也是为了钱,专门销给外籍及台港澳人士也是因为他们比内地人有钱,炒地皮搞开发当然更是为了钱。看透这一点的人并不多,作为媒体人,我们大都希望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站在弱势群体一边,为他们鼓与呼,因此,从那时起,我们就一直在媒体上叫喊房价太高,但房价并没有因为舆论的叫喊而放慢上涨的脚步。  2005年,我去上海采访房地产调控。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黄浦江畔某一楼盘已经卖到每平方米 6万元以上,而在2000年时,这里最好的江景房大概也就每平方米一万元。就是这样的价格,调控之前,天天有无数的人打电话要买。  房价为何只升不降?这似乎成了一道无解的难题。以我的经验,大致可总结出这么几个答案。  关键在政府。政府发展房地产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土地资产,以地生财,同时把老百姓手中的钱掏出来,把民间资本激活,可谓一箭三雕。但前提是要严密地包裹在改善住房条件、发展市场经济的糖衣之下。 1998年 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但地方政府发现卖地是一笔好生意后,很快便坐地生财;开发商则忙于卖地囤地炒地,地价变得越来越贵。地方政府再也不愿为经济适用房乃至廉租房无偿提供土地,也不再提供任何买房资金或补贴,地方政府把住房保障的责任全部推掉,变成了坐收渔利唯利是图的商人。  在房地产市场上,地方政府从来就是一身二任,当仁不让。它制定了这套游戏规则,又是其中最大的既得利益者。首先,目前的住房政策虽然部分回归了住房保障,但市场主体依然是商品房的一统天下,而绝大多数家庭的房价收入比肯定远远超出他们的支付能力,在这样的市场体制下,高房价问题不太可能解决。其次,地方政府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卖地收入和卖房税费收入,已经成了它们的命根子,谁会自己割掉命根呢?第三,绝大多数的调控政策无非是加高房价,都是地方政府取利而不是让利。  除了政府,资本的力量也不可小觑。事实上,在房地产体制变异的过程中,资本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推高房价上,资本更是不遗余力。按照当年的制度设计,商品房市场本身不会像今天这样全覆盖、无穷大,而作为主体的经济适用房利润也不大。资本推动体制改变的办法,一是想方设法扩大市场空间,也就是扩大商品房的空间;二是千方百计取消经济适用房。  接下来,资本鼓吹的是政府不要干预市场,尽管政府干预给资本带来的只有好处。这样的言论听起来很美,但实际上早已偷换概念。如果绝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购买含有政府补贴的经济适用房,高收入者购买商品房,政府不干预商品房市场是对的,但在政府已经不管、绝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被迫购买商品房的情况下,鼓吹政府不要干预,就是让资本放手掠夺。  资本还宣称只为有钱人盖房、买房可以提高竞争力和赚钱能力、买房可以把有钱没钱的人群区分开来等等谬论,视而不见买房的除了有钱人,绝大多数是那些掏空了祖孙三代一辈子积蓄的家庭。在推高房价上,炒房团、外资、信托、基金等等,各色资本纷纷登场,炒作的手法更是数不胜数。  有人会说,既然如此,不买房不就结了,殊不知,人们已被赶进了这场轮盘赌,再也没有机会退出。房改之初,很多老百姓有这样的疑问:我把积蓄的钱掏出来买房,土地不是我的,房子只有 70年,说起来是买房,感觉好像是预付了 70年的租金。但在商品房销售一枝独秀、房价轮番上涨的形势下,买房已经变成了一场残酷的比赛,人们早已没有了选择的余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买高不买低也是经济规律。除此之外,中国人都有安居乐业的习惯,一个家庭没有自己的房子是不可思议的。同时,中国的户籍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都与有产权的住房紧密相连。此后确实有人号召过抵制买房,组织过个人合作建房,但种种努力终归无效,毕竟这是一个体制,弱势群体是无法撼动的。  如果现行调控不改变房地产体制,重建或新建一个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政府责任、最大限度提供住房保障的体制,如果中国经济不出现系统性危机,要解决高房价问题起码还要 20年。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主要基于两点:一是中国的城镇化,至少需要 20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基本完成;二是 20年后,因为独生子女政策,很多家庭合二为一,加上很有可能开征遗产税,届时会有很多房子空余。房地产市场进入存量房时代,房价才有可能进入正常的增长空间。  (作者系中华工商时报新闻采编中心副主任)     来自:搜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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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

住建部增补全国重点镇

个县(市)至少有1个重点发展的建制镇列入全国重点镇,将全国重点镇作为今后各地各有关部门扶持小城镇发展的优先支持对象,将其发展成为既能承接城市产业转移、缓解城市压力,又能服务支持农村、增强农村活力的小城镇建设示范。增补调整的推荐条件则是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展潜力大、服务功能较完善、规划管理水平较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增补调整名单计划于2014年4月前公布。  据了解,我国是从2004年启动全国重点镇建设的。根据当年2月4日发布的名单,全国确定了1887个重点镇。当中,拥有重点镇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四川,共有124个;广东作为全国城镇化率最高的区域之一,重点镇数量也名列前茅,共119个,包括有比较知名的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东莞市虎门镇、中山市小揽镇等。  按住建部彼时文件,全国重点镇是当地县域经济的中心,承担着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带动周围农村地区发展的任务。而住建部最新通知也肯定,这些重点镇在集聚人口、扩大就业、带动农村地区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不少镇已经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  要求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  不过住建部表示,总的来看,全国重点镇的数量偏少,一些镇出现了撤并调整,一些镇发展比较滞后,还有一批未列入全国重点镇范围的镇发展迅速,已成为实际工作中的扶持重点。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对小城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增补调整全国重点镇十分必要。如西部地区的西藏和宁夏仅有不到20个重点镇,位于东北的吉林省也只有43个全国重点镇。  而据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司长赵晖介绍,我国的建制镇有17000多个,人口超过10万人的仅有56个,且主要分布在珠三角、长三江重要产业带,经济比较好的地方。大部分的小城镇很小,1/3的小城镇人口不到5000人,发展速度很慢。我国小城镇人口占整个城镇人口的比重最高时也仅仅为27%,远远落后于美国和德国这些欧美国家。  通知表示,全国重点镇区位优势明显、产业人口集聚能力较强,是县(市)域中心和副中心,在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核心的作用。通过增补调整确定一批全国重点镇,支持加快发展,可以为全国的小城镇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示范;有利于增加投资需求和拉动内需增长,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利于有效转移农村人口和缓解大中城市压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利于增强服务城市和辐射农村的功能,推动地区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此外,在新型城镇化的浪潮中,加强重点镇建设无疑释放出城镇化加速的重要信号。通知指出,此次增补调整重点镇是为了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快重点小城镇建设,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的功能,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住建部表示,通过增补调整确定一批全国重点镇,支持加快发展,可以为全国的小城镇健康、持续发展提供示范。而新型城镇化也要从越来越加剧的大城市化,真正向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转变。   来自:搜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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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

房地产市场高温不退 7月大城市房价指数全面上涨

较上月扩大0.78个百分点,10个城市全部上涨; 以同比数据来看,北京涨幅仍为最大,达17.05%。 此外10大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环比也继续上涨且涨幅扩大: 7月中国10大城市主城区二手房价指数环比平均涨幅为1.40%,较6月份扩大0.64个百分点; 7月中国10大城市主城区二手房价指数同比平均涨幅为15.76%,较6月扩大0.24个百分点。 同样延续上涨势头的还有10大城市住宅租赁价格指数,且同比、环比平均涨幅均扩大: 7月中国10大城市主要区域住宅租赁价格指数环比平均上涨3.42%,涨幅较6月扩大2.43个百分点; 7月中国10大城市主要区域住宅租赁价格指数同比平均涨幅为6.49%,较6月扩大1.74个百分点。 (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统计相关的10大城市涵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武汉、重庆、南京、杭州和成都。) 房价指数的继续上涨和涨幅扩大,印证了此前一些官员对中国房价还将继续上涨的预测。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上周曾表示,目前一线城市房产泡沫并不严重,未来房价还将上涨。他认为,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集中了教育、医疗等大量优质资源,未来房价还将上涨。 而来自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最新数据也显示,今年7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10347元/平方米,环比6月上涨0.87%。这也意味着自2012年6月以来百城房价连续第14个月环比上涨。   来自:中国建筑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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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

我市取消土地使用税幅度税额

知》,从本月开始,我市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有所调整。其中最大的调整是对原有的等级税额进行取消,按最高额度执行土地使用税。  以前我市征收土地使用税,是按照2007年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相关文件将我市的土地,以地段的好坏进行分级,一共分为8个等级。其中,一等土地的等级税额为15~20元/平方米。二至八等分别为12~16元/平方米、9~12元/平方米、7.5~10元/平方米、6~8元/平方米、4.5~6元/平方米、3~4元/平方米和1.5~2元/平方米。而现在依然分为8个等级,但取消了幅度税额,都按照最高额度执行。比如一等土地的等级税额为20元/平方米,以此类推。  《通知》还对我市主城各区的土地使用税最高等级作了分类规定。其中,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应税土地最高等级为一等;北碚区、巴南区和大渡口区应税土地最高等级为二等。北部新区、重庆经开区、重庆高新区和两江新区按其所处行政区域确定应税土地等级。  市财政局方面介绍,此次调整土地增值税等级税额的目的,是为了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规范管理的作用。  “土地使用税,不仅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工业用地企业也会缴纳土地使用税。”市财政局相关人士告诉商报记者,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本次调整还对工业性用地和体育设施用地适当降低应税土地等级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工业或体育设施用地,土地等级较地产开发性用地更低。  算账  一亩地每年最多多缴6670元  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土地的使用面积进行征税。此次调整,必然会增加开发商的税收成本。然而增加额度多少?  重庆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尚可文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算了一笔账:以一个占地一亩(667平方米)的30层楼盘为例,其征税的范围并不对这栋楼30层乘以1亩的建筑面积征税,仅是对其地基所占据的一亩地进行征税。  其计税公式为,土地使用面积乘以等级税额。如果该地块为一等土地,则其应缴的土地使用税为:667平方米乘以20元/平方米,最终的税金是1.334万元。与原标准下档15元/平方米缴纳税金相比,新规下开发商要多缴纳3335元。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土地使用税每年缴纳2次,算下来开发一亩土地的税负成本增加了6670元。  影响  对房价几乎不构成影响  “从增加的税收金额来看,确实提高了房地产商的成本,但影响不会很大。”中新房产总经理何伟坚昨日对商报记者表示。  以开发一个4户型,每户平均面积在120平方米的楼盘为例,算上走廊等公共地段,其使用土地的面积不过600平方米,这栋楼就算处于一等地段,其增加的成本也不过一年6000元。以3该楼盘0层计算,分摊到每户的新增土地成本不过50元左右。何伟坚认为,由于对开发成本增长不大,因此对房价几乎不构成影响。而真正能够左右房价的,仍是市场的供需关系和地产商所开发的产品。   来自:搜狐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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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

人力资源部组织实习大学生进行培训

直观的反映出安全隐患问题,介绍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浅显易懂让学生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有更深入的了解和熟悉。培训中技术质量部从技术质量内容、工序、组织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教育培训,目的是使实习大学生在实习时注意找准重点实习和学习;安全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问题和安全常识、行为和案例进行了全面的概括与强调。    此次技术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使大学生对专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加明晰了以后所从事工作的任务、责任以及义务,进而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完善所学专业的各个方面。同时,也提高了实习大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的安全意识,为排除安全隐患、促进大学生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人力资源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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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

“中联世纪杯”歌咏比赛

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引进的有效举措。借着本次活动的契机,南方集团将和桂林理工大学在人才培养与招聘、学生实习、科技攻关等诸多方面展开更加深层次的合作,为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打下坚实的基础。                       图为歌咏比赛现场  黄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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